曼恩斯特IPO: 夫妻实控曾和关联方共同竞标 供应商突击合作

发布时间:2023-10-18 19:46:58 作者: 贝博app体育

  曼恩斯特主要是做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及其配件、涂布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锂电池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等高端制造领域。

  透过冰山上现象及行为,寻找冰山下秘密,笔者本期带您知道更多曼恩斯特招股书以外不为人知的故事……

  招股书显示,曼恩斯特的前身是曼恩有限,其控制股权的人为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投资),实控人为彭建林、唐雪姣夫妇,两人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62.32%股份。

  深圳市旭合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盛)由彭建林、刘宗辉、王精华分别持股70%、15%、15%,其中,彭建林为曼恩斯特实控人、总经理,刘宗辉、王精华为公司联合创始人,现任副总经理。

  招股书显示,旭合盛原先从事涂布模头销售业务,由于其经营经营事物的规模宽泛,彭建林等三人决定将旭合盛的涂布模头技术转移至曼恩斯特。自2017年起,旭合盛陆续停止相关业务。2021年7月,旭合盛登记注销。

  但据招标信息,2018年4月,曼恩斯特、旭合盛共同竞标南方科技大学的“SUSTech-2018-047 机械系涂膜机采购项目”。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曼恩斯特和旭合盛均受彭建林控制,却参与了同一项目的投标。

  值得注意的是,从招股书及公司官网披露的信息来看,曼恩斯特似乎并不销售涂膜机,而是向客户提供涂膜机模头/挤压头。而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嘉拓),招股书显示,新嘉拓及其关联单位系曼恩斯特2020年第四大客户。

  除了旭合盛以外,深圳市莫提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莫提尔)、深圳市博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典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由唐雪姣控制,为避免同业竞争,上述公司均已纳入曼恩斯特业务体系。

  2020年10月,深圳莫提尔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唐雪姣将其持有的51%股权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曼恩斯特,并于11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在会计实务中,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中,合并方支付的现金对价体现为权益的减少,在合并报表层面应当列报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但审计报告显示,曼恩斯特2020年“支付别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零。

  在三轮问询中,曼恩斯特的供应商成立时间、经营规模等环节出现的不正常的情况曾引起交易所的关注。

  以曼恩斯特报告期内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的惠州市米维特钢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米维特钢)为例,曼恩斯特2020年至2021年对该公司的采购额分别为48.61万元、1090.02万元。申报材料显示,成立于2020年9月28日的米维特钢仅仅在设立后的1个多月后,就开启了与曼恩斯特的合作,期间经营规模约为1450万元。

  对于刚刚设立便开启合作的离奇现象,曼恩斯特解释称米维特钢实控人早已确定进入这一行业,其于2013 年4月成立惠州市佳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佳宸实业),佳宸实业成立之初主要是做模具钢、数控刀具、五金件的加工及销售。“为便于内部业务划分,佳宸实业实际控制人于2020 年11月成立米维特钢,专门从事特钢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研发、加工及销售。”曼恩斯特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曼恩斯特针对以上内容的解释,却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米维特钢的成立时间是2020年9月28日,并非曼恩斯特后来所说的11月份,相反11月是二者合作开始的时间。另一方面,工商资料显示,米维特钢的控制股权的人系自然人刘丰,其持有米维特钢80%的股权,刘丰的确同时持有佳宸实业80%的股权,但刘丰入股佳宸实业的时间点是2019年,而非2013年。

  以曼恩斯特2017年开启合作的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兴盟五金经营部(下称兴盟五金)为例,曼恩斯特2019年至2020年对兴盟五金的采购额累计达到0.11亿元。

  成立于2017年且当年便成为曼恩斯应商的深圳市弘河科技有限公司也存在类似情况,曼恩斯特称该公司的经营规模已达到360万元。天眼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该公司的参保人数、实缴资本均记载为0。

  另外,招股书(上会稿)在“研发项目情况”处披露,“螺杆泵”“涂布膜头控制器 V2.0”“全自动闭环调节控制管理系统”项目在2021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2.07万元、3.68万元、6.09万元。而据公司在2021年10月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上述项目在2021年1-6月投入的研发费用分别已达到13.23万元、3.75万元、6.83万元,均超出其2021年全年的研发投入金额。

  2019年12月,曼恩斯特分配现金股利400万元,期末形成应付股利120万元,当时公司唯一股东为信维投资。换言之,上述120万元应付股利的对象应为控制股权的人信维投资。而招股书“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处显示,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信维投资的其他应该支付款余额为220.09万元,系对其的借款,并未提及上述应付股利款项。

  除了此次分红以外,曼恩斯特还在2020年9月、11月分别分配现金股利3000万元,报告期内合计实施现金分红6400万元。而公司拟通过本次IPO募资8874.1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面对这些突击设立而后合作,经营规模和人数的疑似不匹配等巧合都发生在了这家毛利率超过7成的曼恩斯特的供应商身上,而这是否会对其IPO带来新的疑点,或许有待市场的校验。